辽宁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
发布时间:2026-05-27 13:43:33| 浏览次数:
哲学、经济学、经济统计学、国民经济管理、数字经济、经济学类(经济学、国民经济管理)、财政学、金融学(金融与贸易学院)、金融学(亚澳商学院)、保险学、金融学类(金融学、保险学)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法学、国际经贸规则、纪检监察、国际政治、汉语言文学、英语、俄语、德语、法语、日语、朝鲜语、新闻学、广告学、编辑出版学、历史学、考古学、工程管理、工商管理(商学院)、工商管理(新华国际商学院)、市场营销(商学院)、市场营销(新华国际商学院)、会计学(商学院)、会计学(亚澳商学院)、会计学(新华国际商学院)、国际商务(亚澳商学院)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审计学、工商管理类(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人力资源管理)、行政管理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档案学、音乐表演、舞蹈学、表演、戏剧影视文学、广播电视编导、播音与主持艺术、艺术设计学。
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汉语国际教育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应用威廉希尔化学、化学类(化学、应用化学)、生物技术、生物信息学、工程力学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通信工程、微电子科学与工程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人工智能、机器人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、网络空间安全、制药工程、环境工程、环境生态工程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。
校园占地面积148.1余万平方米(约合2220.7亩);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.2平方米;生均宿舍面积9.4平方米;生师比18.1:1;专任教师1695人,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5.2%;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.5%;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37571.4万元,生均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值10839.9元,图书3765040册,生均图书108.6册。
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、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,统筹考虑各省(区、市)考生人数、生源质量、就业情况、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、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,动态调整并确定招生计划。
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国家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;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度,定期予以公示。学宿费按学年收取,每学年开学前预收,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章程“三、招生专业设置”,住宿费标准800—1200元/年/生。2026年,如辽宁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科学宿费标准进行调整,按照最新批复标准执行。
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同时,学校开设“绿色通道”,优先办理入学手续,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宿费,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,提供临时困难补助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。
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别为亚澳商学院(许可证编号:MOE21AUA02DNR20000041O)、新华国际商学院(许可证编号:MOE21GBA02DFR20030042O)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亚澳商学院会计学、金融学、国际商务专业及新华国际商学院会计学、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专业。亚澳商学院外方合作高校为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,新华国际商学院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德蒙福特大学。
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,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,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外方学士学位证书,学生获取外方学位证书不以出国为前提。
按照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要求执行。我校考古学、化学、应用威廉希尔化学、化学类(化学、应用化学)、生物技术、生物信息学、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、制药工程、环境工程、环境生态工程、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适应实验工作需要,色觉异常(俗称色盲、色弱)考生谨慎报考。
3.普通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“分数清”原则录取,即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: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(不含加分)从高到低逐分排序,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,第一志愿额满,逐次检索其第二、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。普通类进档考生中,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(不含加分)并列时,录取顺序为:首先,享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;其次,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;再次,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,科目优先顺序为:①哲学、法学、文学(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)、历史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、外语、数学;②理学、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、外语、语文;③经济学(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)、管理学(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)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、外语、语文;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、语文、数学;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、数学、语文。
5.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,包括:经济学类(经济学、国民经济管理)、金融学类(金融学、保险学)、工商管理类(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人力资源管理)、化学类(化学、应用化学)上述对应大类具体情况详见本章程“三、招生专业设置”。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,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大类内对应专业。
②报考戏剧影视文学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中,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(不含加分)并列时,录取顺序为:首先,享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;其次,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;再次,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,科目优先顺序为:语文、外语、数学。
本章程中所涉及的政策规定,若遇上级部门调整的,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。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,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。对于以辽宁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、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本章程解释权归辽宁大学招生与就业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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